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4130000

「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1-2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允許雙親各自在已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滿六個月後,再各加領一個月津貼;同時納入單親家庭的補助範圍。目的是落實「雙就業、雙照顧」政策,減輕父母育嬰壓力,提升年輕世代的生育意願。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雙薪家庭減輕育嬰經濟壓力,促進雙親共同承擔育兒責任;也能幫助單親家庭降低育兒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雙薪家庭、單親家庭以及政府相關部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新增雙親各自已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滿六個月者得再各加領一個月津貼的規定,並納入單親家庭的補助範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雙親共同承擔育兒責任、提升年輕世代生育意願、強化單親家庭育兒經濟支持;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企業執行配合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草案實施的財政規劃與社會實際需求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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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案由

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9人,為落實「雙就業、雙照顧」政策,完善雙薪家庭育兒照顧制度,減輕父母育嬰壓力,建構友善職場,並提升年輕世代之「願生」、「敢生」意願,爰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雙親於各自已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滿六個月者,得於育嬰留停期間再各加領一個月津貼,並將父或母一方死亡,致僅餘一方為被保險人之單親家庭,明確納入加領津貼之適用範圍,以強化各類家庭之育兒經濟支持、促進雙親共同承擔育兒責任,並進一步改善生育與就業之兼顧環境,俾有助我國生育率之提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勞動部統計,113年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人數27,057人較110年17,503人,成長幅度高達54%。男性申請人數佔當年度總人數也從110年20%上升至113年27%,顯示男性育嬰的參與度逐年上升。
二、考量子女照顧責任應由雙親共同承擔,為落實「雙就業、雙照顧」家庭育嬰政策,爰修正本條文,明定雙親各自已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累計滿六個月者,得於育嬰留停期間再各加領一個月津貼,以促進兩性共同承擔育兒責任。並兼顧單親家庭之處境,增訂被保險人之父或母一方死亡,致僅餘一方為請領人者,亦得依同項規定於請領滿六個月後再加領一個月津貼,以降低單一性別職涯中斷與育兒負擔,進而提升年輕世代「敢生」之意願,並有助於我國生育率之改善。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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