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擬修正《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五條之二及第五條之三條文,主要是為了放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查,區分具備實質經濟效益與無法實際利用財產之差異,讓更多需要幫助的人能夠獲得社會救助。草案希望解決現行法規對特定族群(如原住民)的不公平待遇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經濟弱勢家庭、原住民等需要社會救助的人群,解決他們在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時遇到的困難。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經濟弱勢家庭、原住民等需要社會救助的人群。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五條之二及第五條之三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放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查,有助於幫助更多經濟弱勢家庭;疑慮:可能會增加財政負擔,資源濫用的風險也需關注。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謹慎評估各方意見,確保修正後的條文能有效解決現行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