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3160000

「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5-11-2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修正《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增設「新住民發展署」以落實《新住民基本法》規定,統籌新住民事務;藉此健全新住民政策執行體系,確立相關事務推動時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新住民獲得更完善的權益保障、教育、就業、語言訓練及文化適應等服務;解決現行政策推動分散、欠缺整合效能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新住民及其相關權益保障、教育、就業等事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增列「新住民發展署」為內政部次級機關;修正第七條,增列施行時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貫徹依法行政原則,健全新住民政策執行體系;疑慮:增加行政機構是否會造成冗餘或降低效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未來實施成效及相關爭議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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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11-14,2025-11-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1-14,2025-11-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1-14,2025-11-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1-21,2025-11-2
三讀2025-11-21,2025-11-2
黨團協商2025-11-21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新住民基本法》第四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立專責機構統籌新住民事務,惟內政部現行組織架構尚未設置「新住民發展署」,致法定義務遲未落實,相關政策缺乏統籌與專責推動機制。為貫徹依法行政原則,健全新住民政策執行體系,並確立施行時程,爰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新住民基本法》已於民國113年公布施行,第四條明確規定中央應設立「新住民發展署」,以統籌新住民權益保障、教育、就業、語言訓練及文化適應等事項。然至今內政部尚未完成組織設立,致相關政策推動分散於各局處間,欠缺整合效能,與法律規定不符。
二、爰修正《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增列「新住民發展署」為本部次級機關,明確其權責範圍,以符合法制位階與行政組織體系,落實《新住民基本法》立法目的。
三、配合第五條第六款增設「新住民發展署」,修正本條,增列施行時程,以明確修法生效日期,並提供主管機關合理準備期辦理組織設立及相關作業。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麥玉珍 黃國昌 張啓楷 陳昭姿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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