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張智倫等委員提案修正《內政部組織法》第5條,依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的《新住民基本法》第4條,於內政部組織中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內政部組織法最近一次修正為112年6月9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新住民事務專責機關提供組織法源,使新住民相關服務有專責機關依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台新住民及其家庭、內政部組織體系,以及相關行政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內政部組織法》第5條,於內政部所屬機關中增列新住民事務專責的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新住民基本法、提供專責機關組織法源;疑慮:機關設置可能引發員額與預算的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可對照同主題各提案版本的條文差異,了解併案審查情形。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