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葉元之等委員提案修正《內政部組織法》第5條,依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的《新住民基本法》第4條,落實內政部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的規定。提案目的是確保該法有效執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新住民事務專責機關提供組織法源,使新住民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得以落實。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台新住民及其家庭、內政部組織體系,以及相關行政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內政部組織法》第5條,於內政部所屬機關中增列新住民事務專責的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新住民基本法、確保專責機關有效運作;疑慮:機關設置可能引發員額與預算的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主題有多個提案版本,審議時可留意併案審查與版本整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4-12-27,2024-12-3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委員會審查2025-06-19
委員會審查2025-06-30
委員會發文2025-07-01
本院委員葉元之、蘇清泉、廖偉翔等21人,鑒於《新住民基本法》於113年7月16日經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三讀通過,明定:「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為落實該規定並確保其有效執行,爰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