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鄭天財Sra Kacaw等委員提案修正《內政部組織法》第5條,依《新住民基本法》第4條落實內政部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的規定。提案目的是使該法規定得以執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新住民事務專責機關提供組織法源,使新住民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得以落實。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台新住民及其家庭、內政部組織體系,以及相關行政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內政部組織法》第5條,於內政部所屬機關中增列新住民事務專責的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新住民基本法、提供專責機關組織法源;疑慮:機關設置可能引發員額與預算的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主題提案眾多,審議時可留意併案審查與版本整合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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