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1580000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1-1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加強保護兒童在網路上的隱私權,避免個人資料被不當蒐集和使用,影響未來發展。提案者參考國外立法例,提出修正草案以增進兒少隱私權保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兒童及少年,解決網路隱私權保護不足的問題;避免兒童個人資料被濫用,造成未來生活中的不可預見後果。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兒童及少年、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兒童隱私權,有助於確保未成年人在網路上的安全;疑慮:可能增加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的營運成本,影響業者經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兒童隱私權保護與網路服務提供者的營運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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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14,2025-11-1
交付審查2025-11-14,2025-11-1

案由

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鑑於兒童接觸網際網路之年齡日益下滑,若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蒐集和使用兒童個人資料,可能會對兒童的個人安全及隱私構成威脅,且兒童通常缺乏判斷力,無法辨識網路潛在威脅,因此,保護兒童隱私權有助於確保未成年人在不經意間累積大量的數位足跡,而在日後生活中造成無法預見的後果,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The 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統計,全球網路使用者中有三分之一是兒童,因此,在數位世界中保護兒童隱私權日漸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因為兒童使用網際網路人數快速成長,甚至學齡前幼兒即可能開始接觸網際網路,兒童對於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可能侵害其個人隱私卻不自知,甚至影響兒童未來發展,因此,兒童及少年網路隱私保護是有其必要強調與重視,故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二、依美國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OPPA)之立法意旨,在解決關於網路上蒐集、利用及揭露13歲以下兒童個人資料的問題,主要目標是使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在蒐集兒童個人資料之前,取得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故參考國外立法體例,通訊傳播主管機關應儘速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保障兒少網路隱私權制定相關辦法,以利增進兒少隱私權之保障。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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