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將自來水事業海底送水管線納入保護範圍,增訂過失犯之刑罰規範,並針對故意侵害特定自來水事業設施、設備之犯罪態樣,明定供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及處置規定。此修正旨在維護自來水事業海底送水管線之安全,確保民生、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維護自來水事業海底送水管線之安全,確保全國自來水系統正常運作,保護民生、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自來水事業經營者、海底送水管線維護人員及相關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自來水事業海底送水管線之安全,確保民生、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疑慮:刑罰規範可能過嚴,影響業者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方意見,確保修正草案能有效維護自來水事業海底送水管線之安全,同時兼顧業者權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