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十一條,規範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內太陽光電系統設置,以保護景觀完整性與生態多樣性;在能源發展與景觀維護間取得平衡。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保護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的自然地景與生態多樣性,解決綠能發展與綠地保育的衝突。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內的自然地景、生態多樣性與太陽光電設施設置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發展觀光條例第十一條,新增第四項原則禁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內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例外許可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且設置面積限制在一公頃以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的完整性與生態多樣性;疑慮:可能影響綠能發展與淨零碳排目標的達成。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考慮綠能發展與景觀維護的需要。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