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該草案擬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條文,主要是將主管機關由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為農業部,以因應政府組織改造後的法規調整;此修正旨在確保依法行政,維持法規的適用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老年農民,確保其福利津貼的相關法規持續有效;解決政府組織變更後的法規適用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條文,將主管機關由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為農業部;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確保依法行政,法規主管機關明確;疑慮:修正後是否影響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的發放效率或條件。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法規修正對老年農民實際權益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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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2025-11-07,2025-11-1
交付審查2025-11-07,2025-11-1
案由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有鑑於政府組織改造,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經於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升格為農業部,為完善法規制度,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主管之法規,主管機關應修正為農業部,以確保政府機關依法行政,爰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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