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停止教職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逐年下降的規定,並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退休金,以因應通貨膨脹,保障教職員退休生活。該修正案希望貼近當前社會經濟環境,解決教職員退休生活可能受影響的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公立學校教職員,解決其退休生活可能受通貨膨脹影響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教職員退休生活,貼近當前社會經濟環境;疑慮:可能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調整機制需謹慎。
政治雷達小叮嚀
中立提醒:修正案的實施細節及影響需進一步評估和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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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5-10-28
交付審查2025-10-28
委員會審查2025-11-06
委員會發文2025-11-10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葛如鈞等16人,鑒於我國當前「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退休所得替代率將逐年下調至118年,然近年來,我國通貨膨脹嚴重,該法雖有定期檢討機制,惟其彈性不足,不夠貼近當前社會經濟環境,且持續下調退休所得替代率,將影響教職員退休生活,為保障退休教職員之權益。爰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停止適用教職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逐年下降之規定,並規定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百分之二時,應調整之,以保障教職員退休生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我國當前公立學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教職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將逐年下調至118年,然近年來,物價通膨嚴重,我國113年CPI(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2.2%,連續3年均超過2%以上。雖該法有定期檢討機制,惟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百分之2為全球普遍採用之通膨警戒線,當前規定之成長率卻須達正負5,顯無法貼近當前社會經濟環境及狀況。
二、此外,退休教職員若有醫療需求,其退休金恐進一步被壓縮,若持續下調退休所得替代率,將影響教職員退休後生活,且照顧退休教職員為政府責任,政府不應以財政穩健為藉口,而犧牲教職員退休生活,且近年來政府連年超徵,110年超徵4,034億元、111年超徵4,950億元、112年超徵3,617億元,甚至113年預計超徵5,283億元,政府應負起撥補責任,勿讓辛苦為國家奉獻之教職員,於退休後卻被政府遺棄。
三、綜上所述,為保障退休教職員之權益,爰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停止適用教職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逐年下降之規定,並規定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百分之二時,應調整之,以保障教職員退休生活。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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