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刪除第七十七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葉元之等18位委員提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刪除第七十七條草案。第77條規定退休教職員再任公職須停發退休俸(或贍養金),本案主張刪除此限制,以因應少師化、活化中高齡勞動力並善用退休教師的教學經驗。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要可讓退休教師再任公職時不必停領退休俸,提高其重返教學的意願,協助緩解師資不足並留用資深教學人才。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學校用人需求、退撫基金及在職與新進教師。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刪除第77條:移除退休教職員再任公職應停止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之限制規定;其餘配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可改善少師化、活化中高齡就業、留用資深教師經驗;疑慮:關注退撫基金永續、雙薪公平性、是否排擠新進教師及與年金改革精神的衝突。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公務人員退撫法刪除第77條(同一委員)方向一致,可對照兩案對基金與公平性的論點。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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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台灣教育環境面臨少師化危機,再加上超高齡社會與當前嚴峻之經濟通膨挑戰,活化中高齡勞動力已為國家重要人力政策。教師屆滿退役仍具有教學能量並且擁有豐富經驗多屬年富力強之壯年階段,惟受限於現行再任公職即須停發退休俸之規定,抑低其重返職場之意願,亦使國家錯失實務經驗豐富之優秀人才。為落實政府鼓勵中高齡就業之政策,並改善少師化環境,爰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刪除第七十七條條文草案」,應刪除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之限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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