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67230000

「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1-0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將海底電力電纜納入保護範圍,以強化電力傳輸保護,穩定國內供電。該草案旨在避免海底電力電纜遭破壞,影響國內電力傳輸及供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力傳輸業者、確保國內電力供應穩定,解決電力傳輸中斷的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力傳輸業者、海底電力電纜維護單位及相關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新增海底電力電纜保護規定、刑罰規範及沒收處置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電力傳輸保護,穩定國內供電;疑慮:新增刑罰規範可能過嚴,影響業者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留意各方意見,確保修正草案兼顧電力供應穩定與業者權益保護。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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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10-31,2025-11-0
交付審查2025-10-31,2025-11-0

案由

本院委員陳素月、吳琪銘等21人,有鑑於海底電力電纜攸關國內供電之安全及穩定,影響國內電力傳輸甚鉅,為避免海底電力電纜遭破壞而導致電力傳輸及供應遭受影響,爰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海底電力電纜納入本法之保護範圍,以強化對電力傳輸之保護,穩定我國供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避免海底電力電纜受到侵害而影響國內電力傳輸及供應,故將海底電力電纜納入本法之保護範圍,以強化對國內電力傳輸之保護,穩定供電,並於本條增訂過失犯之刑罰規範,避免掛一漏萬。
二、另參考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及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於本條針對故意侵害特定電業設備之犯罪態樣,明定供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及處置規定。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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