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67040000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5-12-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將電動小客車免徵貨物稅措施延長五年至119年12月31日,以推動節能減碳政策和產業發展;現行措施將於114年底屆期,國內電動車占比仍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動車產業穩健成長,民眾持續受惠於降低購車成本;解決產業發展初期階段的挑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動車產業、消費者和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電動小客車免徵貨物稅期限五年至119年12月31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淨零碳排目標,促進電動車產業鏈發展;疑慮:財政收入減少,產業競爭力可能受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慎評估政策長期效益和財政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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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10-28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0-28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2-19,2025-12-2
三讀2025-12-19,2025-12-2
黨團協商2025-12-16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有鑑於運具電動化為我國邁向2050淨零碳排目標之核心策略之一,政府自106年起實施電動小客車免徵貨物稅措施,以降低購車成本、提升民眾採用意願,並促進電動車產業鏈發展。惟該措施將於114年底屆期,而目前國內電動車占比仍低,產業仍處發展初期階段,為持續引導消費市場轉型、減少化石燃料使用、推動節能減碳政策,將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限延長五年,至119年12月31日止,俾利產業穩健成長、民眾持續受惠,並與國際綠色運輸趨勢接軌,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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