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身分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這草案擬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第七條條文,擴大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前死亡者之親屬範圍,使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亦得取得原住民身分;現行規定僅限子女取得身分,引起爭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前死亡者的其他親等直系血親卑親屬,解決其取得原住民身分的權益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前死亡者的直系血親卑親屬。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條文,擴大直系血親卑親屬範圍,使其亦得準用第三條及前條之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原住民身分取得權益,保障更多親屬;疑慮:可能增加身分認定複雜性,影響原住民身分法施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審慎評估修正條文之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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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10-28
交付審查2025-10-28
案由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盧縣一等20人,有鑑於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第七條對於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前死亡者,僅其子女得準用本法之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嚴重限制其他親等卑親屬取得原住民身分之權利。爰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第七條規定,符合本法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之要件,而於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前死亡者,其子女準用第三條及前條之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此一規定對於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前死亡者,僅其子女得準用本法之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其他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並無適用,嚴重限制其他親等直系血親卑親屬取得原住民身分之權利。
二、為便於其他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取得原住民身分,爰修正第七條,明定符合第二條至第四條所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之要件,而於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前死亡者,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亦得準用第三條及前條之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而非僅限於子女始得適用。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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