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擴大保護範圍至海底送水管線,增訂刑罰規範以嚇阻不法侵害,並解決犯罪工具沒收問題。主要目的是保護全國自來水系統正常運作,避免不法侵害影響供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自來水事業業者,解決海底送水管線安全問題;同時能保障民眾用水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自來水事業業者、海底送水管線相關產業及民眾用水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擴大保護範圍,增訂刑罰規範及沒收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自來水系統安全,嚇阻不法行為;疑慮:刑罰規範可能過嚴,影響產業發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平衡,確保修正草案符合公益和產業發展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10-28
交付審查2025-10-28
案由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鑒於自來水事業海底送水管線之安全攸關全國自來水系統正常運作,為避免自來水事業海底送水管線因不法侵害致影響自來水之供應,並有效嚇阻不法行為,解決供犯罪用之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保管問題,爰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避免自來水事業海底送水管線因不法侵害致影響電力傳輸及供應,故將自來水事業海底送水管線納入保護範圍,並增訂過失犯之刑罰規範。
二、另針對故意侵害特定自來水事業設施、設備之犯罪態樣,明定供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及處置規定。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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