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66420000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5-12-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對電動車的租稅優惠政策,免徵貨物稅,以推動電動車普及,達成淨零排放目標。該草案希望藉此提高電動車市占率,減少碳排放。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動車消費者及產業,解決目前電動車市占率不足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購買電動車的消費者及相關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第二項及刪除第三項,延長租稅優惠政策五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電動車普及,達成淨零排放目標;疑慮:租稅優惠政策可能增加財政負擔,影響產業競爭。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租稅優惠政策與財政收入的關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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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10-28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0-28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2-19,2025-12-2
三讀2025-12-19,2025-12-2
黨團協商2025-12-16

案由

本院委員賴士葆、鄭正鈐等27人,有鑒於交通部配合淨零排放目標,推動電動車普及新售小客車全面電動化目標邁進,據審計部的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電動車市占率仍顯不足,恐影響長期電動車執行成效,為持續推動道路車輛低碳化,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在一定汽缸排氣量及馬力限條件下免徵貨物稅,惟期限已屆應再延續租稅優惠政策予以免徵,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1年3月30日宣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計劃在119年達到電動車30%,並於124年達到電動車60%,最終於129年達到100%電動化的銷售比例。
二、國際能源署「2025年全球電動車展望」報告指出,電動車113年在全球汽車市占率破20%。據審計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電動小客車普及率與市售比分別為1.33%及9.32%,與全球市占率仍有差距,有賴政府賡續提供更多的租稅優惠政策。
三、為賡續鼓勵民眾購買低污染電動車輛,配合政府淨零排放目標,原本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曾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在一定汽缸排氣量及馬力限條件下免徵貨物稅,惟期限已屆,在配合實現淨零排放能夠達到30%銷售比例目標,應延續租稅優惠免徵五年,爰提修正本條例第十二條之三第二項及刪除第三項。

提案人

連署人(2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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