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納入保護海底電力電纜,避免不法侵害影響電力供應;增訂刑罰規範及沒收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力供應穩定,保護國家及社會民生;解決電力傳輸安全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新增海底電力電纜保護及刑罰規範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電力供應穩定,維護國家及社會民生;疑慮:刑罰規範可能過嚴,沒收規定可能影響產業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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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10-17,2025-10-2
交付審查2025-10-17,2025-10-2
委員會審查2025-10-29
委員會審查2025-10-30
委員會發文2025-11-18
案由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因應近期離岸風力發電發展及國內電力傳輸所需,為避免海底電力電纜因不法侵害致影響電力傳輸及供應,將對國內供電之安全穩定造成影響,攸關國家及社會民生之重大法益,有必要將其納入保護範圍,對於不法侵害者處以刑罰。爰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海底電力電纜納入保護範圍,並增訂過失犯之刑罰規範;另針對故意侵害特定電業設備之犯罪態樣,明定供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及處置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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