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納入保護海底電力電纜,避免其因不法侵害影響國內電力供應及穩定;增訂刑罰規範遏止不法行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維護國家電力供應穩定,保護社會民生;解決海底電力電纜被侵害之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力供應、海底電纜維護及相關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納入海底電力電纜保護範圍,增訂刑罰規範及沒收、處置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電力供應穩定、保護國家社會民生;疑慮:刑罰規範可能過嚴、適用範圍界定困難。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平衡,確保修正草案符合社會期待與國家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10-17,2025-10-2
交付審查2025-10-17,2025-10-2
委員會審查2025-10-29
委員會審查2025-10-30
委員會發文2025-11-18
案由
本院委員賴惠員、莊瑞雄等21人,海底電纜係用於傳送電力、網際網路、連接離岸風力發電場與陸地電網等,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為避免海底電力電纜因不法侵害致影響電力傳輸及供應,將對國內供電之安全穩定造成影響,此乃攸關國家及社會民生之重大法益,有必要將其納入保護範圍,對於不法侵害者處以刑罰,爰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海底電力電纜納入保護範圍,並增訂過失犯之刑罰規範;另針對故意侵害特定電業設備之犯罪態樣,明定供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及處置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避免海底電力電纜因不法侵害致影響電力、網路網路等傳輸及供應,致使國內供電之安全穩定造成影響,攸關國家及社會民生之重大法益,亦增加對於不法侵害該法益者處以刑罰。(第七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電業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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