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63860000

「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11-1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重點在保護海底電力電纜,確保能源轉型和離岸風電發展的穩定性。此修正案旨在補強現行法規對海底電力電纜的保護,預防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的破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國家能源安全和供電穩定,解決因海底電力電纜破壞導致的能源供應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力、能源和離岸風電等相關產業,以及從事海底電力電纜建設和維護的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新增保護海底電力電纜的規定,增訂過失毀壞海底電力電纜的刑責和犯罪工具的沒收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國家能源安全和供電穩定,促進能源轉型;疑慮:可能增加產業監管和合規成本,影響相關產業發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各方意見,平衡國家能源安全與產業發展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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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10-14
交付審查2025-10-14
委員會審查2025-10-29
委員會審查2025-10-30
委員會發文2025-11-18

案由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鑑於海底電力電纜為能源轉型及離岸風電發展之關鍵基礎設施,攸關國家能源安全與供電穩定,現行規範對重大發電及輸電設施之故意破壞行為,及對海底電力電纜之過失毀損或相關犯罪工具之處置,顯有不足,為補強現行法制,爰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因應能源轉型,海底電力電纜日益成為國家能源安全重要環節,若無完整法制保障,恐影響能源轉型進程,修法主要目的在於補強保護客體,明定「海底電力電纜」為受保護之電業設施,確保離岸風電與國內電力傳輸安全。
二、其次,增加過失責任,參考電信管理法相關規定,增訂「過失毀壞海底電力電纜」之刑責,防止因疏失或未注意作業規範而造成之電力中斷;再者,強化犯罪工具處置,增訂沒收條文,規範涉及船舶、機具等工具之處理方式,避免再度利用。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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