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納入海底電力電纜保護範圍,並增訂刑罰規範以強化電力設施安全與供電穩定。此修正草案旨在因應離岸風力發電發展,確保供電安全與社會民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力設施安全管理,解決非法侵害電力設施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力設施管理單位、離岸風力發電產業及相關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電力設施安全與供電穩定,保護公共利益;疑慮:可能增加產業監管成本,影響相關產業發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修正案對產業的影響與實施細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10-14
交付審查2025-10-14
委員會審查2025-10-29
委員會審查2025-10-30
委員會發文2025-11-18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近年離岸風力發電快速發展,海底電力電纜已成為國內電力傳輸之重要設施。若遭不法侵害,將嚴重影響供電安全與社會民生,攸關重大公共利益。爰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海底電力電纜明定納入保護範圍,並增訂過失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其功能之刑罰規範;同時,針對故意侵害特定電業設備之犯罪態樣,明定相關犯罪工具(如船舶、機械設備等)不問所有權均應沒收,並授權檢察機關依個案情節妥速處置,以全面強化電力設施安全與供電穩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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