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將購買純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貨物稅的期限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以推動綠色交通和降低化石燃料使用;比照新購小型汽機車減徵貨物稅措施之期限,持續推動節能減碳與符合減排政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購買純電動車輛的民眾,解決購車成本問題;同時有助於推動綠色交通和降低化石燃料使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購買純電動車輛的民眾和國內電動車輛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第二項,將免徵貨物稅的期限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綠色交通、降低化石燃料使用、帶動國內電動車輛產業發展;疑慮:可能減少財政收入、對產業發展影響需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評估實施成效和可能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