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船舶法部分條文,強化船舶識別與安全管理,防範非我國籍船舶於我國海域滯留及其他侵擾事件。藉此建構完整的海纜與基礎設施保護體系,提高防護層級、明確法律責任、強化執法效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確保通訊、能源、民生及航運等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解決我國海域安全、航行秩序及國家安全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船舶業者、遊艇、小船及船舶租用人等相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第八條之一、第十條之一、第十一條之一、第七十二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九條之一及第一百條,新增船舶應維持自動識別系統(AIS)船載臺正常運作等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船舶識別管理、提升海上監管能量及維護海域秩序;疑慮:新增義務及罰則可能對船舶業者及遊艇、小船等造成過大負擔,影響業者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可能對相關業者造成影響,須留意後續配套措施及業者權益保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