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62740000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5-12-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限至120年12月31日,以推動電動車普及和減碳;藉此穩定政策誘因,帶動產業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消費者降低購車成本、提升使用電動車意願,協助產業發展和減少碳排放。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消費者、電動車產業和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限至120年12月31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租稅優惠有助於推動電動車普及、減碳和產業發展;疑慮:延長優惠可能影響財政收入、產業競爭和資源分配。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經濟、環境和財政等多方面因素。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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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10-14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0-14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2-19,2025-12-2
三讀2025-12-19,2025-12-2
黨團協商2025-12-16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黃健豪、廖偉翔等17人,鑑於我國推動交通運具電動化政策,電動車輛租稅優惠措施對降低購車成本、提升民眾使用意願、促進產業發展及減少碳排放均具實質效益。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將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限延長至120年12月31日止,以穩定政策誘因,帶動電動車普及,並協助我國邁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條文係為配合我國邁向2050年淨零轉型目標,持續推動節能減碳政策,並透過減免貨物稅措施鼓勵民眾購置電動車輛。電動車輛已成為各國推動減碳政策之重要環節。我國自100年起實施貨物稅減免優惠,對促進民眾購買電動車及推動國內產業發展發揮關鍵作用。
二、截至114年,國內電動車數量雖有成長,惟占比仍偏低,顯示市場滲透率尚未成熟。若貿然終止租稅優惠,將使購車成本增加,影響消費者轉換意願,並不利於我國既定之運具電動化政策推進。
三、延長優惠措施至120年12月31日,除可穩定市場預期、持續降低消費者負擔,亦能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的政策支持時間,以利研發投資與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到位。此舉不僅有助於環境永續,亦可兼顧社會福祉與產業競爭力。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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