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規定,保障未滿三個月流產女性的權益;主要目的是使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保持一致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未滿三個月流產的女性員工,解決其在勞動權益上的保障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雇主及未滿三個月流產的女性員工。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未滿三個月流產女性的勞動權益,使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保持一致性;疑慮:實施後可能增加雇主的負擔,需要相關配套措施支持。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確保修正條文能有效保障勞動權益並兼顧雇主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