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規定,保障未滿三個月流產女性的權益;主要目的是使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保持一致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未滿三個月流產的女性員工,解決其在勞動權益上的保障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雇主及未滿三個月流產的女性員工。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未滿三個月流產女性的勞動權益,使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保持一致性;疑慮:實施後可能增加雇主的負擔,需要相關配套措施支持。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確保修正條文能有效保障勞動權益並兼顧雇主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0-14
交付審查2025-10-14
案由
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4人,為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已規定未滿三個月流產女性應給予產假之規範,爰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配合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規定,應予以修正本條文保障未滿三個月流產女性權益之規定。
提案人
連署人(2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勞動基準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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