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對違法採取土石行為的罰鍰上限,以遏止不法行為,維護國土環保安全。草案認為現行罰鍰額度過低,難以有效遏止違法行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地方主管機關提高執法效能,遏止不法砂石採集行為,進而保護下游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砂石業者、地方主管機關和下游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土石採取法中關於罰鍰上限的條文,詳見草案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罰鍰上限可以有效遏止違法採取土石行為,維護國土環保安全;疑慮:提高罰鍰上限可能會增加業者成本,影響砂石供應或經濟發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注意平衡取締違法行為與業者經濟發展的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09-30
交付審查2025-09-30
案由
本院委員邱議瑩、許智傑等21人,有鑑於近年建築需求龐大,建材成本高漲,以致砂石價格居高不下。屢見不肖業者鋌而走險,除違法盜取砂石,再予傾倒有害事業廢棄物,嚴重危害國土環保安全。然現行土石採取法對於不法行為之罰則,顯然未能與時俱進,難以遏止不法行為;儘管權責政府能予以查處,但罰鍰額度過低,根本難收遏止之效。爰擬具「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高罰鍰上限,以符時代之需,落實地方自治,收遏制不法之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在極端氣候下,不法採取土石之危害,恐伴隨大規模的土石流、國土流失,危及下游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對於不法砂石採集的罰鍰,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然現行罰鍰額度過低,在司法偵查、進行強制處分前,地方主管機關根本無能為力。爰提高罰鍰額度,實質提高地方主管機關的執法效能。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土石採取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