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57090000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5-11-1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擴大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範圍,避免破壞環境;現行標準有漏洞,部份光電案場無須評估,擬提升法律位階規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保護國土、避免環境破壞,確保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規劃更環保。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業者、環保團體及政府相關部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環境影響評估範圍可有效保護環境;疑慮:可能影響太陽光電產業發展、增加業者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環保與產業發展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8-29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8-29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1-14,2025-11-1
三讀2025-11-14,2025-11-1
三讀2025-11-14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近年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屢傳破壞環境,山也光電板、海也光電板,但多數光電案場卻不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環境部長期不作為、怠忽職守,直至2025年1月才修改《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擴大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範圍,惟現行標準仍有漏洞,不僅水面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不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甚至部分區位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亦不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有開後門之嫌。為避免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一再破壞國土,有必要將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範圍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擴大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範圍,爰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相關文件

咨請公布下載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環境影響評估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函,為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附表一,請查照案。看解析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函,為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三條條文及第十二條附表一、第十九條附表二,請查照案看解析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