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延長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措施至120年1月7日,並提高機車減徵額度至1萬元,以加速淘汰老舊高污染車輛,改善空氣品質。該草案旨在持續推動節能減碳與綠色運輸,促進產業升級與經濟循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民眾加速淘汰老舊車輛,換購環保新車,改善空氣品質;解決國內空氣污染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延長適用期間至120年1月7日,並提高機車減徵額度至1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減稅優惠有助於持續改善空氣品質,促進綠色運輸;疑慮:延長減稅可能減少財政收入,增加財政負擔。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8-29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8-29
三讀2025-08-29
案由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1人,有鑑於現行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措施將於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七日屆期,為持續鼓勵民眾加速淘汰老舊且高污染之汽、機車,並換購符合最新環境保護及排放標準之新車,以有效降低空氣污染,改善我國空氣品質,落實國家節能減碳目標,促進產業升級及經濟循環。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將汰舊換購新車減徵貨物稅措施延長至一百二十年一月七日,並將機車減徵額度提高為一萬元,以進一步提升民眾汰換意願,促進綠色運輸與永續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本條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五月七日修正,當時修法理由是為了鼓勵民眾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以透過稅負減徵機制提升汰舊換新的誘因,進而促進國內汽車產業發展,兼顧節能減碳與交通安全之目標。爰修正第一項,將報廢或出口符合規定之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延長五年至一百十五年一月七日止,以確保相關政策得以持續推動,並發揮政策成效。
二、惟現行汽機車汰舊換新進程仍在加速推動,國內仍有大量老舊車輛存續,且空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為持續鼓勵民眾加速淘汰高污染之汽、機車,並換購符合最新環境保護及排放標準之新車,以有效降低空氣污染、改善空氣品質,落實國家節能減碳目標,並促進產業升級及經濟循環,爰再次延長該項特別措施之適用期間,並調高減徵額度,以增進民眾換購意願,推動綠色運輸與永續發展。
提案人
連署人(20)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貨物稅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