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這項修法要把所得稅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每名子女2萬5千元提高到3萬5千元。提案理由是該額度自84年調整後逾三十年未動,期間物價上漲、購買力下降,希望減輕家庭供子女讀大專以上學校的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家中有就讀大專校院以上子女、且符合扣除額適用條件的納稅家庭,報稅時可多扣除1萬元,降低應稅所得。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家中有大專校院以上在學子女的納稅義務人,以及國家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將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2萬5千元提高至3萬5千元;其餘細部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額度三十年未調整、已不符物價現況,提高可減輕育才家庭負擔、鼓勵升學;疑慮:扣除額對較高所得者節稅效益較大、未必直接幫到低所得或免稅家庭,且須評估稅收減少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有排富與在學身分等適用條件,實際能否受惠需對照規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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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8-22,2025-08-2
交付審查2025-08-22,2025-08-2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蘇清泉、廖偉翔等18人,有鑑於「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自民國84年由原來的2萬元提高自2萬5千元後迄今已逾三十年,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統計與購買力換算,民國84年至民國113年CPI成長幅度已高達41.17%,購買力衰退幅度則達到29.17%,為減輕撫養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家庭經濟壓力,用以提高年青學子之升學意願。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從2萬5千元提高至3萬5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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