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調升未成年子女及年滿七十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之免稅額,以減輕家庭敬老扶幼負擔,應對少子女化及超高齡社會問題。草案提出將免稅額提高60%,以反映物價通膨及維持基本生活保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有未成年子女或年滿七十歲長輩需要扶養的家庭,減輕其經濟負擔。解決少子女化及超高齡社會問題帶來的經濟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未成年子女或年滿七十歲長輩需要扶養的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及第二目,將未成年子女及年滿七十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之免稅額增加百分之六十。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家庭負擔、促進生育、因應高齡社會;疑慮:增加財政支出、可能影響稅收、執行成效待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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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6-05,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6-05,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賴士葆、羅廷瑋、黃健豪等25人,鑒於人口結構攸關國家長期發展,超高齡社會及少子女化已成國安議題。為減輕家庭敬老扶幼負擔,政府應擴大租稅優惠,提高未成年子女及年滿七十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之免稅額,以反映物價通膨及維持基本生活保障,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人口結構變遷已影響國家發展,超高齡社會與少子女化問題日益嚴峻。政府雖推動國民年金、托育、就學補助及育兒津貼等措施,惟現行免稅額僅十萬一千元,仍低於各縣市最低生活費標準換算之年度金額,難以充分反映物價上漲及基本生活需求,爰有調升必要。
二、依財政部統計,綜合所得稅一一四年實徵淨額較一○一年增加三千八百三十六億元,成長達一○八%;另依內政部資料,出生人口數已由二十二萬九千人降至十萬八千人,減少約十二萬人,呈現稅收增加與出生人口減半之趨勢。政府應積極研議相關對策,打造青年敢婚、願生、樂養之友善環境。
三、我國已邁入超高齡社會及少子女化問題持續惡化,形成結構性國安挑戰,年輕世代扶養負擔與經濟壓力日益沉重,有必要擴大敬老扶幼租稅優惠,爰提修正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及第二目,將未成年子女及年滿七十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之免稅額增加百分之六十,以強化基本生活保障及租稅照顧。
提案人
連署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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