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立委認為在極端氣候下複合型、跨行政區災害增加,高度仰賴國軍與跨縣市資源,主張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應擔負更積極的指揮角色,並優化救災、應變與復原重建的行政程序。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面對跨區或複合型重大災害時,中央可更積極指揮調度資源,有助提升救災效率與民眾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受災民眾、地方政府、中央災害應變體系、國軍與跨縣市支援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方向為強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指揮角色、優化救災應變與復原重建的行政程序,案由未附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複合與跨區災害已非地方所能承擔,中央應從協調督導升級為積極指揮以提升效率;疑慮:擴大中央指揮可能涉及與地方權責劃分、地方自主性及動員機制的調整。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涉及中央與地方災害權責的調整,可關注指揮層級與資源調度的具體條文。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