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46290000

「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7-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由六個月延長至七個月,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七個月,目的是鼓勵雙親共同分擔育兒責任、減輕家庭育兒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父母可多領一個月津貼,有助減輕育兒經濟壓力並鼓勵父親參與育兒。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子女且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父母、雇主及就業保險基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給期間由六個月增為七個月,每一子女合計最長七個月。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津貼可減輕育兒負擔、鼓勵雙親共同照顧,落實照顧不離職政策;疑慮:增加就保基金支出,且須設計誘因避免仍集中由單一方請領。
政治雷達小叮嚀
津貼延長涉及基金財務,建議一併關注勞動部研議版本與基金收支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7-18,2025-07-2
交付審查2025-07-18,2025-07-2

案由

本院委員李坤城、賴瑞隆、許智傑等20人,為減輕家庭育兒經濟負擔及保障勞工職場權益,育兒父母如為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爰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由六個月增加至七個月,以鼓勵雙親共同分擔育兒責任,並落實友善職場與照顧不離職政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目前勞動部正研議修正本法,讓領滿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的雙親,在育嬰留停期間,可以再各領1個月的津貼,以鼓勵雙親共同分擔育嬰責任。根據勞動部估計,若此政策順利上路,有2.1萬請育嬰留停的家長可以受惠。
二、根據勞動部報告內容,自110年7月實施薪資補助至113年底止,共有32.3萬人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薪資補助,其中女性請領人數為24萬餘人,較實施補助前增加9%;男性請領人數8.2萬人,比補助實施前增加64%。
三、綜上,為減輕家庭育兒經濟負擔及保障勞工職場權益,育兒父母如為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爰修正本條文,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由六個月增加至七個月,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七個月,以鼓勵雙親共同分擔育兒責任,並落實友善職場與照顧不離職政策。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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