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為落實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並回應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權,主張認定平埔原住民身分;考量推估全國平埔族群約百萬人,提案採依語言、文化、風俗祭儀保存完整性「逐族推動」分別認定,以降低人數衝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平埔族群可循法定程序取得原住民身分,落實其憲法保障的民族地位與自我認同。
主要影響對象
平埔族群成員、既有法定原住民族,以及原住民族與戶役政相關主管機關與預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原住民身分法,增訂平埔原住民身分認定機制,採依語言、文化、風俗與祭儀保存完整性分別、逐族認定之方式;其餘條號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平埔族群為台灣原始居住民族,因歷史登記原因未被認定,應依憲法保證其原住民身分;疑慮:現行法定原住民族擔心約百萬人正名後排擠既有預算與資源,認定標準與逐族時程亦有不同主張。
政治雷達小叮嚀
身分認定涉及資源分配各方論點分歧,建議對照原民會與相關族群團體的公開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