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及第十六條,主張在現行以現金給付為主的救助外,增列膳食補助與生理用品等多元救助項目。提案理由是物價上漲衝擊弱勢生活,並參考美國食物券經驗,回應街友、身心障礙者需求與「月經貧窮」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可讓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街友、身心障礙者等取得更多元的救助,包含膳食補助與生理用品,協助滿足基本生活需求並促進自立。
主要影響對象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街友、身心障礙者、經期女性,以及社會救助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及第十六條,增列膳食補助的法制依據並新增「生理用品」等多元救助項目(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金救助對部分弱勢未必最有效,增列膳食與生理用品可更貼近實際需求、減少月經貧窮與健康風險;疑慮:擴大救助項目須評估財政負擔、與既有社福資源是否重疊,及發放對象與方式的公平與執行可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可關注新增項目的財源與發放機制設計,以及與現行社福補助的整合方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