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落實「雙就業、雙照顧」政策,規定若雙親都領滿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得在育嬰留停期間再各加領一個月津貼,以鼓勵雙親共同分擔育兒、提高男性參與育兒,並加強對新手家長的經濟支持。
能幫助到什麼
對都請領育嬰留停的雙薪家庭新手父母,可各多領一個月津貼,提升經濟支持並鼓勵男性參與育兒。
主要影響對象
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雙親(特別是鼓勵男性參與)、就業保險基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第一項,增訂雙親若皆領滿六個月育嬰津貼,得在育嬰留停期間再各領一個月津貼之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男性育嬰留停請領遠低於女性,給予雙親各加領一個月可誘導共同照顧、強化新手家長支持並回應少子化;疑慮:增加給付須評估就保基金財務負擔,及僅以延長一個月津貼是否足以改變職場與家庭分工,效果仍待檢驗。
政治雷達小叮嚀
可留意此加碼對就保基金財源的估算,以及對提升男性育嬰參與的實際成效追蹤。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7-11,2025-07-1
交付審查2025-07-11,2025-07-1
案由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為落實雙就業、雙照顧政策,並鼓勵雙親共同承擔育兒責任,修正本法為雙親皆領滿六個月育嬰津貼,得在育嬰留停期間再各領一個月津貼,強化對新手家長的經濟支持,爰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據勞動部統計資料,自二○二一年七月實施薪資補助至二○二四年底止,共有32.3萬人請領育嬰留停津貼及薪資補助,其中女性請領人數為24萬餘人,男性請領人數為8.2萬人。
二、為落實雙就業、雙照顧政策,修正第一項為雙親若皆領滿六個月育嬰津貼,得在育嬰留停期間再各領一個月津貼,鼓勵雙親共同負擔育嬰責任、男性參與育兒工作,強化對新手家長的經濟支持。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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