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30580000

「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5-06-1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回應國軍兵力編現比下滑與招募困難。擬將志願役官兵基本本俸調高於最低工資標準,並把義務役服役期間年資納入勞退、由國防部負擔雇主提繳責任,其基本待遇也調高於最低工資。
能幫助到什麼
提案方認為若通過可提升軍人待遇與招募留才誘因,並讓義務役服役年資銜接勞退、保障役男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志願役與義務役軍人、國防部及國防預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4條(增列第3項,志願役本俸高於最低工資)、第6條(增列第2項,義務役年資納勞退、待遇高於最低工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兵源與部隊戰力、回應地緣風險與物價;疑慮:軍人薪俸與勞退掛鉤的制度相容性、財政負擔與和公教待遇衡平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期有多件軍人待遇條例修正案,建議連同第五、六條各版本一起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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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6-0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3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6-0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6,2025-06-1
三讀2025-06-06,2025-06-1
三讀2025-06-10

案由

本院委員許宇甄、林沛祥等20人,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數據顯示,2025年將超過20%邁向超齡社會,受少子化影響加劇,加上國軍招募誘因與福利制度不足等因素衝擊,導致國軍兵力編現近5年快速下滑10%至78.6%,總統於114年國安高層會議中明確指示,國防預算應提升至GDP 3%,並正式將對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顯示兩岸緊張情勢正在持續升高,地緣風險日益嚴峻;鑑於此,為強化兵力結構與部隊人力,國軍應改善待遇條件,才能有效招募並留住人才,考量國軍勤務性質特殊,長期超時工時、責任制勤務等狀況,難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每日工時不得逾八小時」之一般規定,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總統於114年國安高層會議中明確指示國防預算應達國內生產毛額(GDP)3%,並將對岸明定為「境外敵對勢力」,顯示當前兩岸局勢趨於緊張並有升高風險。
二、國軍兵力編現比自109年88.6%下滑至113年78.6%,五年間減幅達10%,遠低於一般作戰所需85%的合理基準。鑑於國軍官兵所執行之任務與勤務負荷具有特殊性,難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每日八小時工時上限之規定,為確保人力穩定與部隊戰力,亟須改善官兵待遇。爰此,建議將志願役官兵之基本本俸調整至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最低工資標準,以吸引優秀人力投身軍旅,穩定兵源,強化國防戰力,爰此,增列第四條第三項。
三、鑑於義務役役期可視為年輕人職涯發展的一環,應將服役期間之年資納入勞工退休金制度,並由國防部承擔雇主提繳責任,以強化制度連結與保障役男未來權益,其服役期間之基本待遇,調整為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標準。爰提增列第六條第二項明定上述原則。

提案人

連署人(11)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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