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撤回前提之「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立委王鴻薇擬撤回其於第11屆第1會期所提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並自行通知其他共同提案人及連署人。本案為提案撤回程序,並非實質修法內容。
能幫助到什麼
本案屬提案人主動撤回原提案的程序,撤回後原「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不再繼續審議,不直接產生保障或限制某一方的實質法律效果。
主要影響對象
原提案人、共同提案人與連署人,以及關心不在籍投票議題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撤回原提案之程序案,並未修改任何現行法條;撤回後原「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退出審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案人依議事規則享有撤回自己提案的權利;疑慮:本案僅為程序性撤回,公開資訊中未見反對與否的實質論點。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這是提案人「撤回」自己之前所提法案的程序,與法案被否決性質不同,可對照其他不在籍投票相關提案一併追蹤。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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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6-03
同意撤回2025-06-03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擬撤回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所提「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並自行通知其他共同提案人及連署人。
提案人
本院委員王鴻薇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不在籍投票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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