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程序性撤案,委員陳菁徽擬撤回其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所提的「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並自行通知其他共同提案人及連署人。本案不涉及新的政策內容,僅為先前提案的撤回。
能幫助到什麼
若撤回完成,原提案即不再續行審議,使提案委員得以重新評估或調整公投不在籍投票相關政策方向。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提案與連署委員,以及關注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制度的選民與相關團體。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撤回原「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之程序案,不涉及條文修正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案委員有權撤回自身提案、回應後續評估需要;疑慮:本案為程序撤回,並非對公投不在籍投票政策的實質決定,各方對該議題的立場仍可能延續。
政治雷達小叮嚀
撤案僅是程序動作,建議將焦點放在公投不在籍投票議題後續是否有新版本提出。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