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委員葛如鈞、廖偉翔等17人提案制定「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讓符合資格的公民在公民投票時可不必返回戶籍地投票。提案理由是依憲法第十七條保障人民複決等權利,並提升公投權行使的可及性與投票意願。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因就學、就業等因素不在戶籍地的公民,於公民投票時將更便利行使投票權,主張有助提高參與率。
主要影響對象
因就學、就業等原因不在戶籍地的具公投資格公民,以及中央選務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制定之專法草案,原文未提供逐條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離鄉公民投票權、提升公投可及性與民主正當性、與選務科技進步接軌;疑慮:投票方式涉及選務安全與防弊、作業成本與技術可行性、不同投票方式的爭議程度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不在籍投票長年是朝野爭點,可留意法案採取哪一種投票方式,不同設計的便利性與爭議差很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06-27,2025-07-0
交付審查2025-06-27,2025-07-0
案由
本院委員葛如鈞、廖偉翔等17人,為保障憲法第十七條所載「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之權益,並提升國人公民投票權行使之可及性,進而期提高公民投票意願,爰擬具「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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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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