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回應國軍招募缺口擴大與對人員素質要求提高。提案主張透過明訂加給待遇、特別是普遍適用於志願役的勤務加給,提升招募誘因與留才。
能幫助到什麼
提案方認為若通過可提高志願役待遇與招募誘因,協助穩定軍力與留住人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條,擬就志願役勤務加給等加給待遇予以明訂或提升;具體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招募不能僅靠愛國心、待遇應與民間競爭;疑慮:加給調整的財政負擔與招募成效須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葉元之等第五條版本(同期另案)方向相近,可對照加給種類與額度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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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5-23,2025-05-2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5-23,2025-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6,2025-06-1
三讀2025-06-06,2025-06-1
三讀2025-06-10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有鑑於國防情勢嚴峻,人員招募缺口不斷擴大。又隨國軍設備迭代,對人員素質要求提高之前提下,卻無法提升待遇以增加招募誘因,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透過明訂加給待遇,提升招募誘因與留住優秀人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因少子化及社會經濟環境變化,造成國軍人力招募困難度年年升高。若未提升軍人待遇,恐怕未來更難以與就民間業環境競爭優秀人才。
二、勤務加給下之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本初制定目的主要為鼓勵一般民眾踴躍從軍,並考量軍人服勤之辛勞而訂定之。又國軍人才招募,不能僅靠愛國心與榮譽感,應經理性評估後,提出制度調整。且此項加給對志願役具普遍性,若增加此項加給,即可提升軍人待遇,與民間就業環境相較之下更具誘因與就業優勢。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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