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由葉元之、林沛祥等提出。針對新型態作戰需求、勤務演訓頻率提升與物價房價上漲,擬增列加給調整機制、明定地域加給分級不得以役別或階級為標準,並新增志願役加給、戰鬥部隊加給(額度提高至兩倍)等項目。
能幫助到什麼
提案方認為若通過可提升軍人薪給與招募留才誘因,使加給能反映物價與勤務負荷,並使地域加給分級更公平。
主要影響對象
志願役軍人(含戰鬥部隊、特定地域服役者)、國防部及國防預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條:新增加給調整機制(第3項)、修正第1項第3款地域加給分級標準、新增第1項第5款志願役加給與第6款戰鬥部隊加給並調整級距;另涉假期補償等,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給長年未調、應反映物價與戰備負荷並提高招募誘因;疑慮:新增加給與加倍調整的財政負擔及各加給間衡平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加給項目較多,與廖偉翔等第五條版本(同期另案)可逐項對照新增與調整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