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26880000

「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5-06-1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要把《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的節能家電減稅措施延長。現行對能效一、二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可退減貨物稅,原訂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四日屆期,提案主張延長期限以延續節能誘因。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購買高能效家電的民眾可繼續享有退稅,節能家電與相關產業的銷售動能得以延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欲購買節能家電的一般消費者、家電製造與銷售業者及國庫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將節能家電退減貨物稅的適用期間予以延長(本案未具體載明延長至何日,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續綠色消費誘因、促進內需、配合二○五○淨零目標、降低民眾電費與碳排;疑慮:減稅造成稅收損失、補助是否仍有汰換邊際效益、是否變成常態性補貼。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會期共有多案均要延長同一節能家電減稅條文,延長年限各不相同,可一併對照觀察委員會如何整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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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5-16,2025-05-2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5-16,2025-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6,2025-06-1
三讀2025-06-06,2025-06-1
黨團協商2025-06-05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8人,現行《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所規定之節能家電減稅措施,將於114年6月14日屆期。該優惠自實施以來,有效引導民眾汰換高耗能電器,選購具高能源效率之產品,不僅減輕用電負擔,也大幅降低碳排放與火災風險。依據經濟部統計,減稅措施實施後,1至2級能效產品銷售大幅成長,年節電逾4.6億度,年減碳超過22萬公噸。隨國際推動淨零轉型與我國2050年淨零目標日益迫切,提升能源效率為關鍵策略之一,倘若措施未予延長,恐導致綠色消費動能中斷,影響國內節能產業發展。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貨物稅減徵期間延長,以延續節能誘因、促進內需市場、落實永續發展政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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