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20240000

「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5-06-1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主張延長能效一、二級新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的措施,理由是現行政策執行成效良好、民眾響應踴躍但即將屆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民眾繼續購買節能家電可享退稅,延續節電與環保誘因。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購買節能家電的消費者、家電業者及國庫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一條之一以延長減徵貨物稅期間,惟延長至何時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節電兼顧環保、政策成效良好、民眾響應踴躍;疑慮:稅收損失、補助退場機制與效益遞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屬同一節能家電減稅條文的多個版本之一,可與其他案併同觀察整合結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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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5-09,2025-05-1
交付審查2025-05-09,2025-05-1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5-23,2025-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6,2025-06-1
三讀2025-06-06,2025-06-1
黨團協商2025-06-05

案由

本院委員邱若華、蘇清泉等17人,鑒於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藉此促進民眾更換符合環保效應的電器產品,除了有效節電外、尚可促進環境保護,目前該政策執行效果良好,民眾非常踴躍響應。惟本政策已經將屆期,為使該政策持續實施,並持續促進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來達到節能省電、及環境保護,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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