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蔡易餘、陳冠廷等18位委員提案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主要配合「個資會」成立,賦予其對公務與非公務機關的行政監督權限,並建立其與各機關上級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協力合作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新成立的個資會可望取得明確執法與監督權限,民眾個資保護的監督體系可望更完整、事權更清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個資會等主管機關、持有個資的公務與非公務機關,以及資料當事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部分條文修正,配合個資會成立賦予行政監督權限並增訂與各機關之協力合作機制;具體條次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配合個資會成立賦予執法權限,可健全個資監督體系。疑慮:個資會與既有各機關的監督權限如何分工、避免重疊或推諉,仍待設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其他個資法版本均涉及個資會與監督機制,審查時可一併比較各版對權限與分工的安排。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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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05-09,2025-05-1
交付審查2025-05-09,2025-05-1
委員會審查2025-05-22
委員會審查2025-06-16
委員會發文2025-06-27
案由
本院委員蔡易餘、陳冠廷等18人,本次修正主要係為配合個資會成立,賦予個資會相關執法權限,包含對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之行政監督,以及與公務機關之上級或監督機關、非公務機關之中央或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協力合作機制等配套規定,爰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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