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技師法》第十一條條文,旨在落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消除對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歧視,保障其工作權益。草案希望通過修改現行法規,創造更公平的就業環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身心障礙者享有平等的工作權利,解決現行法規對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歧視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身心障礙者以及相關行業的技師。
修正了哪些條文
白話說明修正了《技師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刪除『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相關限制,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聯合國公約精神,保障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益;疑慮:修正後可能影響部分行業的工作環境和安全。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注意平衡身心障礙者的權益與行業的工作需求和安全。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