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電業法第五十二條,將醫療機構比照社福機構及護理之家,納入電費最低收費(優惠電價)對象。提案理由指出醫療機構穩定供電對公共衛生與災疫期間救護極為重要。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醫療院所的電費負擔可望減輕,有助其維持連續供電與永續經營。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療機構、就醫民眾及電力事業(台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電業法第五十二條,新增醫療機構為電費最低收費對象,比照社福機構及護理之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醫療連續供電、減輕醫療機構營運壓力、符合公共衛生需求;疑慮:優惠對象擴大對電價交叉補貼與台電財務的影響、適用機構範圍界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電價優惠對象擴增常涉及交叉補貼,可留意整體電價政策的連動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