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由王美惠、羅美玲等18位委員提出的「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因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免期限即將到期,主張延長減免期限以持續鼓勵節能減碳。本案內容相對簡要,核心為延長現行優惠的施行期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購買節能家電的民眾繼續享有貨物稅減免,維持節能減碳的政策誘因不中斷。
主要影響對象
購買節能家電的消費者、家電產業與財政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延長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免期限(具體年限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避免優惠到期出現空窗、持續鼓勵節能消費;疑慮:延長優惠造成稅收減少,成效與財政衝擊需一併衡量。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期多個第11條之1修法版本目標相近,併案審查時會整合延長年限與金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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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05-07
委員會發文2025-05-09
案由
本院委員王美惠、羅美玲等18人,有鑑於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所規定之減碳電器之貨物稅減免期限即將到期,為持續鼓勵國人節能減碳,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延長其貨物稅減免期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所規定之減碳電器之貨物稅減免期限即將到期,為持續鼓勵國人節能減碳,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延長減碳電器之貨物稅減免期限。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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