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9070000

「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4-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增訂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四條之一,針對立委不得具外國籍的規範補上執行機制。提案理由指過去曾有立委被發現具外國籍,立法院追討已領給付卻遭法院判決免還,故擬明定查核與追還的法律依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使立委宣誓就職視為同意授權國籍查核,並在查出具外國籍時除解職外,得追還俸給、助理費、事務費等給付,補上現行追討的法律空缺。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立法委員本人、立法院與協助查核的行政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十四條之一,規範立委就職視為同意國籍查核、查核協助與公告,及查出外國籍後的解職與給付追還。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僅國籍法禁止而無查核與追還機制,造成追討無依據,應比照總統、公務人員制度補強;疑慮:行政院協助查核立委的權力分立、個資授權範圍,以及已實支費用一律追還的合理性,外界有不同意見。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涉及立委自身權益與資格的法案,建議對照現行國籍法、選罷法、公務人員任用法的相關規定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有鑑於現行制度下,禁止立法委員具外國籍之相關規定僅有國籍法規定,而未比照總統副總統於其選舉罷免法規即行禁止登記,又未比照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倘於就任後始被發現具外國籍之情事得追還相關給付,致過去曾有案例係立法委員被發現具外國籍後,立法院對其提起相關追還給付之訴訟遭法院判決無須追還,爰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雖國籍法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具備外國國籍,然實際執行上既未如總統、副總統直接於其選舉罷免法規定禁止登記,又未比照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倘於就任後始被發現具外國籍之情事得追還相關給付,導致過去曾有多次當選立法委員者被發現自始即具備外國國籍,而立法院欲追還相關給付,遭法院以無法律並未規定而判決無須退還。爰設定立法委員宣誓就職即視為同意授權進行其是否具備外國籍之相關查核。又立法院本身恐無查核行政上之能力,爰規定得請行政院協助之。相關查核結果,應刊登於公報。倘立法委員經查核確有具外國籍情事,除應立即解除其立法委員職務外,亦應就其所受領之俸給、助理費、事務費等一切給付進行追還,不因助理費與事務費有事實上之支出而無須追還。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立法委員行為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有鑑於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於院會開會期間,多次以枴杖敲擊議場桌面、嚴重干擾議事及造看解析 ›有鑒於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委員在立法院院會議場內行為嚴重失序,當眾咆哮暴走傷人,以致造成國民看解析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