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7670000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4-22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於名詞定義中納入高齡照護機器人等智慧科技服務。重點為補充「長期照顧」定義以涵蓋人工或自動化技術提供的照護行為,並增訂「長照服務機器人」定義及依功能與風險分級的監管原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長照科技與照護機器人的導入提供法律定位與監管基礎,協助科技照護整合進長照體系並釐清相關責任。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長照服務使用者、長照機構與業者、照護科技產業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於第1項「長期照顧」定義納入人工或自動化技術提供的照護行為,並增訂第9項「長照服務機器人」定義及功能與風險分級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高齡化與科技照護趨勢、健全法制基礎、釐清監管與責任;疑慮:機器人分級與責任認定標準是否明確、受照護者權益與服務品質如何確保。
政治雷達小叮嚀
科技導入長照需兼顧效率與權益,建議關注機器人分級與責任歸屬的後續子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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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長期照顧服務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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