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擬將兒少死亡原因回溯分析機制的對象,從現行僅限6歲以下兒童,擴大至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提案指出7至18歲兒少輕生事件目前多停留在統計層次,缺乏個案回溯分析。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建立對青少年死亡個案的系統性分析,作為自殺與意外事件預防的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7至18歲兒童及少年、其家屬,以及衛福、教育、地方社政等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將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的適用對象由6歲以下擴及未滿18歲,提案未附逐條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擴大年齡範圍能補足現行預防機制缺口、強化兒少保護;疑慮:有意見關注個資與隱私保障、分析結果如何轉化為具體政策及執行量能。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個案資料的機制,可留意隱私保護與資料運用範圍的規範密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張嘉郡、林沛祥等17人,鑑於現行我國中央衛福主管機關僅針對6歲以下兒童設有死亡原因回溯分析機制,然而近年來7至18歲兒少輕生事件頻傳,相關處理卻僅止於統計數據層次,顯示缺乏針對該年齡層之回溯分析機制,致使難以從環境因素或制度層面著手,進行具體而有效的預防工作。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建立針對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之死亡原因回溯分析機制,深入探究個案背景與風險因素,作為預防兒少自殺的參考依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